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拒加班赔公司1.8万 法官:紧急任务要服从

2020-05-01 10:30:20

因为拒绝加班完成紧急任务,导致公司损失12万元,扬州某公司的检验员王某、李某被公司告上法庭,最终被判赔偿1.8万元。4月30日,这一消息引起了热议,有媒体形容“网友都炸锅了”。

从网友评论可以看出,质疑主要围绕一个问题:何为紧急任务。如果仅凭公司界定,就可以确认某项工作为紧急任务,那么,员工就要随时听候公司调遣,只要不肯服从安排加班,就将面临赔偿。

拒加班赔公司1.8万 法官:紧急任务要服从

也有网友提出,除了事关公共利益,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等紧迫事由,都不应强迫员工加班。王某、李某只是质检员,从事的并非抢险救灾、治病救人等方面工作,仅仅因为拒绝加班就被公司告,被判赔偿,有违常理。

出于对加班的厌烦乃至深恶痛绝,更出于对“今后老板可以随意使唤我”的你恐惧,网友们群情激愤,一点就着。问题是,很多人并没有搞清楚事情的经过,只看到“拒绝加班被判赔偿”,立即炸锅。

事情到底是怎样的?4月29日,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就2019年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情况进行了通报,其中提到了此案。

王、李二人是当地一家公司检验部的主要检验人员,该公司所有产品必须经二人检验,盖章之后方能出厂。

2018年5月13日,该公司的一笔订单必须在下午完成所有产品的检验,否则就将违约,被客户索赔。当时,订单中的大部分产品已经完成检验。

两名检验员很清楚这一情况,于是提出,其劳动合同即将到期,要求公司与其续签。随后,二人故意拒绝下午继续加班,完成检验工作。最终,导致公司未能按时交货,被客户索赔12万元。

2019年,该公司提起诉讼,要求两名质检员承担12万元的损失。

法院认为,在生产任务紧迫、公司可以安排调休的情况下,两名质检员仍拒绝加班,对最终产生的损失负有一定的过错责任。

但主要责任还在于公司。作为管理方,公司需要为延期交货承担责任。劳动者获得一定的报酬,但利润主要归公司所有,因此,公司也需要承担经营风险。

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,法院最终判决二被告承担15%的责任,赔偿1.8万元。

全面了解了事情的前后经过,“拒绝加班被判赔偿”似乎也没有那么让人情绪激动了。在这件事情上,双方都有责任,两名质检员也绝非人们想的那么无辜、无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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